连日来,随着天气转暖,游客们纷纷出行游玩,在义乌市上溪镇岩口水库周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,垂钓、烧烤、露营等违法行为层出不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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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加强岩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,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,端午假期,上溪镇组织农业农村办、派出所、行政执法大队、义西水利公司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,及时处置污染饮用水水体的违法违规行为。
在整治行动中,巡查组看见不少在岩口水库红线保护范围内露营烧烤、垂钓捕鱼的市民,部分人员乱扔果皮纸屑,更有一些人员在水库边放置地笼。这些行为均会导致水源地水体遭受不同程度污染。对于此类违法行为,执法人员通常以教育劝离为主,对于屡教不改的,则依法进行行政处罚。
岩口水库属于义乌市重点划定的九大饮用水资源保护区之一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第六十五条第二款内容规定: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、旅游、游泳、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。如若发生以上行为,将处以行政处罚。据了解,自五月份以来,上溪镇共劝离违规露营烧烤50余起、违法垂钓360余人,办理相关污染水体案件10起,查收鱼竿260余根、鱼笼20余个。
接下来,上溪镇各相关部门将在岩口水库饮用水水源区沿线加大巡查力度,采取错时执法的方式,以周末节假日为重点,开展多频次、拉网式巡查,形成长效管控。同时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,强调保护饮用水源的重要性和违法行为将面临的处罚,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和文明素养,共同保护水环境。
温馨提醒:在饮用水源保护区,严禁游泳、钓鱼、烧烤等危害水资源的行为。露营烧烤虽美好,垂钓捕鱼虽舒心,但巡必勤、查必究,切勿让违法行为坏了出游好心情。